问政内容
医保费报销
- 问政网友:李钰梅
- 问政对象:古蔺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2-02-24 21:07:19
李恩龙,男、80岁。古蔺镇医院退休职,现居住成都。于2005年审核定为冠心病,2021年审核为高血压病。2021年底门诊药发票为5795元寄往古蔺医保局于今年2022年2月22日报销为2374.37元,治疗冠心病的通心络、血塞通属于该报销未得到报销。打电话询问工作人员说两药品为治疗风心病和高心病,不予报销。由于本人已服用18年多现不予报销,请予明确答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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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21:07:19 李钰梅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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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10:12:31 古蔺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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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10:55:05 古蔺县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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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2-02-28 10:55:05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古蔺县医疗保障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李恩龙办理了冠心病、高血压病两个病种的一类慢病。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8〕7号)规定:治疗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实行目录制管理;《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1〕36号)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治疗I类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限额支付。
因李恩龙所使用的通心络、血塞通不属于一类慢病目录内的药品,所以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故不予报销。
2022年2月25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问政网友李钰梅(电话:18008222187)联系,告知其办理结果,其表示已知晓。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30-7771203!
祝您生活愉快!
古蔺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