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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残疾证办理

  • 问政网友:158269
  • 问政对象:纳溪区残联
  • 提问时间:2022-03-05 21:36:18

家中有一老人确实是残疾,但是办不了残疾证,怎么办?

问政跟踪
  • 1 2022-03-05
    21:36:18
    158269 已问政
  • 2 2022-03-07
    09:10:48
    纳溪区残联 已受理
  • 3 2022-03-07
    14:50:49
    纳溪区残联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残联
  • 回复时间:2022-03-07 14:50:49

纳溪区残联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核发残疾人证程序。(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请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残联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咨询纳溪区残疾人联合会:0830-428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