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请问购买的40年产权住房能不能落户?
- 问政网友:东成西就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8-21 18:36:07
我的原户籍是纳溪区白节镇农村户口,于2015年3月分在位于紫阳大道的紫阳首座3期购买住房一套。后经了解,是40年产权住房不能落户口和不能安排孩子学区,使用水电气等都会高于70年产权住房。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是,该怎么办?
问政跟踪
-
1
2015-08-21
18:36:07 东成西就 已问政 -
2
2015-08-24
15:16:02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8-25
10:58:10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08-25
11:00:21 东成西就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8-25 10:58:10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泸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通则》第十九条之规定,鉴于你反映的情况,你可以按照购房迁入的方式在永宁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购房单独申请迁入的,须随迁一名监护人,以监护人作为户主。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永宁派出所电话0830-4292591进行详细咨询,其余问题请致电房管局进行咨询。申请购房迁入所需资料如下:
1、产权人书面申请;
2、《申请入户审批表》;
3、《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及正式发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