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购房免契税咨询
- 问政网友:女施主请留步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2-03-17 16:10:09
您好,我咨询一下关于拆迁户购房免契税的事情。我是泸县玄滩镇玄丰村的户籍,由于高速路征收拆迁货币安置,拆迁后在龙马潭区蓝光长岛国际购买了房子,然后村里宅基地权利还在就又经过批准选址修建了房屋,听说拆迁户购房可享受免收契税的政策,我这种情况可以享受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怎么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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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16:10:09 女施主请留步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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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09:28:21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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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3
09:07:41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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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4
15:37:40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2-03-24 15:37:40
尊敬的纳税人:
你好!你咨询的“拆迁货币安置后购房能否享受契税优惠”的问题已收悉,感谢你对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相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一、……
二、符合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具体办法执行: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方式,不缴纳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
本人可持相关涉税资料到泸州市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税大厅办理契税缴纳业务。
具体所需资料如下:(一)基本资料:购房人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购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全额)及复印件;(二)减免税资料:1.购买家庭唯一一套和二套改善性住房:购房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含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拆迁还房、拆迁货币补偿重新购房:购房人应提供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3月21日下午,已与您电话联系,解答了您的问题,如您在契税申报缴纳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窗口对外咨询电话7212366,我们将及时予以解答。
泸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