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水镇鱼洞村森林防火的几个问题
- 问政网友:4751987
- 问政对象:分水镇
- 提问时间:2022-03-21 10:16:30
2022年3月13日村民郭友金妻子在山上野外用火,执法人员在现场抽烟,知法犯法,有视频为证,后续对该野外用火人员进行罚款1000元。
现在就明确几个事情:
1、执法人声称自己不归属于分水镇干部班子,那么这些罚款的人是受哪方委托,是否有执法权,如为外包人员,是否有正规招聘公示。
2、罚款依据是哪些,罚款金额是否合理;
3、罚款是否出具省级财政罚款收据,罚款缴纳是否符合程序规定;
4、视频开头工作人员是谁?
5、该地块是否可以抽烟?
6、罚款所得是否上缴国库?
7、村支书等一众领导班子均在微信群内,对我提出的问题视而不见,当日晚我在村微信群提出疑问,随后被移出群聊,请贵单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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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
10:16:30 4751987 已问政 -
2
2022-03-23
09:27:24 分水镇 已受理 -
3
2022-03-28
17:09:47 分水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分水镇
- 回复时间:2022-03-28 17:09:47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分水镇鱼洞村森林防火的几个问题”收悉。关于您提到的七个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一、2022年以来,省、市、县政府相继发布了森林防火命令,规定了我县进入了森林防火期,其中从2月1日至5月31日为高火险期。在森林防火期是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我镇作为林业大镇,有森林资源120000余亩,被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确定为高火险乡镇之一,森林防火形式十分严峻。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森林防火群防群治中的作用,分水镇人民政府指导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依法依程序制定了有关森林防火的“村规民约”,违反村规民约的,要向村民委缴纳违约金,因此您问题中所提到的执法人员“罚款”实际为鱼洞村民委相关人员对违反鱼洞村“村规民约”的人员收取“违约金”。
二、鱼洞村“村规民约”规定:在森林防火期违规野外用火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向村民委缴纳“违约金200至2000元”因此你提问的“罚款”实际不是罚款,是鱼洞村民委对违反村规民约收取的违约金,收取金额是在“村规民约”规定的范围内。
三、您提问的“罚款”实际不是罚款,是鱼洞村民委对违反村规民约收取的违约金,由鱼洞村民委收取后缴存在镇财政所开设的“三支账户”,专门用于村森林防灭火工作开支,因此不用出具省级财政罚款依据。
四、视频开头的工作人员是鱼洞村监委主任兼六社社长赵明学和鱼洞村该片区生态护林员周元武。
五、该地块不可以抽烟,抽烟人员赵明学已由镇纪委进行约谈,并责成鱼洞村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六、您提问的“罚款”实际不是罚款,是鱼洞村民委对违反村规民约收取的违约金,由鱼洞村民委收取后缴存在镇财政所开设的“三支账户”,专门用于村森林防灭火工作开支。
七、鱼洞村当家人微信群是由村领导班子组织成立并对其进行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有权按照微信群管理的相关办法对群内容易引发干群矛盾的言论及其发布者进行处置。
如您还需要进一步咨询,可拨打我镇咨询电话:6955212。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