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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犬只扰民问题 希望能协调

  • 问政网友:799480940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8-22 19:27:50

位于纳溪区凤凰城下面的安置房芳草路14号3号楼一楼后面靠长江方一排,很多居民违章建筑建院子养了很多小狗,每天晚上9、10点钟就开始没完没了的叫个不停,严重扰民,引起了周围几栋楼群众的严重不满,就差点没有发生肢体纠纷。找业主和物业、居委会反映都处理不了。本来就是违章建筑了,养狗没有错,扰民就不对了撒,现在都是法制社会,国家提倡和谐。如此扰民没有部门可以管理、约束就不友好了撒。今日在此反映此事,恳请政府有关部门解决,还老百姓一片宁静,一个健康的睡眠。拜托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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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有相关人员来电已经处理,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收养流浪狗做好人好事确实值得赞扬但是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就不对了!真的很难容忍如此扰民!相信此事您们一样可以做得圆满,给个妥善处理!

问政跟踪
  • 1 2015-08-22
    19:27:50
    799480940 已问政
  • 2 2015-08-24
    10:32:52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8-25
    15:22:58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8-25 15:22:58

泸州市纳溪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回复 

网友:

您好!我局是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行使部分违建处罚权的。按照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的原则,今年以来,我局已制止在建违建30余处,拆除存在违建3000余平方米。今后,我局将严格依法行政,逐步拆除存量违建。

我局执法队再次到现场察看并联系了当地居委会,发现整个3号楼附近未发现大面积养狗问题,不存在上述网友发现的噪声问题。养狗属于公安局管理范围,可直接向公安局或110举报或反映问题。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回复

网友:

你好!接到反映后,纳溪区公安分局永宁派出所较场坝社区警务室民警随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前往芳草路14号3号楼实地进行走访协调,系在此处居住的一名老年妇女捡拾流浪狗带回家中喂养,民警此前曾找到该户人员进行劝导,老人也将捡拾回来的部分流浪狗转送亲戚朋友,民警要求其按照规定管理好剩余的犬只,避免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永宁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民:

你好!你反映“犬只扰民问题 希望能协”的问题,街道现答复如下:

街道非常重视,及时派专人同社区、永宁派出所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核实情况,教育养犬居民户文明养犬,减少扰民现象,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共构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