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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请加大对泸州恒大城小区内底商的执法力度

  • 问政网友:yao爱泸
  • 问政对象:况场街道
  • 提问时间:2022-04-06 13:05:35

泸州恒大城小区2号楼1单元有人在底楼开美发店,小区内的住户反对的比较多,却没有办法制止,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加大执法力度,到小区走访处理下。并且建议加大对惩治小区底商的宣传力度,对执法的过程公布到抖音号、公众号,形成威慑力,不要给小区底商留下生存空间。

问政跟踪
  • 1 2022-04-06
    13:05:35
    yao爱泸 已问政
  • 2 2022-04-13
    17:15:31
    况场街道 已受理
  • 3 2022-04-13
    17:16:36
    况场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况场街道
  • 回复时间:2022-04-13 17:16:36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请加大对泸州恒大城小区内底商的执法力度”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4月6日11:00,工作人员联系恒大物业负责人获悉小区2号楼101号业主近期开展理发、美发经营情况,工作人员于当日下午前往恒大城小区2号楼101号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见该住房有若干理发、美发用具及设施,业主不能提供营业执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由于该业主在申请开业登记时不能向我队提供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签署的《非商业用房作为经营性用房相关事项承诺书》,我队不能为该理发店核发营业执照,其经营行为属无照经营。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项“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以及该《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之规定,该理发店应取得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但该业主不能提供卫生许可证。其经营行为属于无证经营。

       综上所述,该业主从事理发经营行为属于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行为。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和该《办法》第七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之规定,对该理发店的查处由卫生部门负责,我单位已将相关情况报经上级部门江阳区市场监管局函告江阳区卫健局,建议你通过该局获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后续您仍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况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电话:0830-3720093。感谢您对况场街道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