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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开发商虚假宣传如何认定

  • 问政网友:小丫123456789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2-04-07 13:57:26

您好!我是阳光光耀城美食街商铺业主,我了解到我所购买的商铺通知交付的状态和之前阳光公司销售时说的有诸多不一致的地方,从2021年4月20日至2022年3月期间,商铺业主们集体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这期间在区信访局和市信访局都上访了数次未有结果,某些业主个人也上访了数次也未有结果,这其中贵局也参与了我们的多次协调会议也未有结果。对与贵局执法范围内业主们提出的3个问题,如下:   问题1.购买商铺时合同签约的商铺层高是5.8m,建好后层高没有5.8m,而是层高5.3几-5.6几不等。   问题2.道路问题,广告宣传中显示光耀城项目道路通达,可联通蜀泸大道等路段,但交房后有道路不通。   问题3.购房时,销售人员宣传临近步步这边一排的商铺外有赠送的外摆空间,并标注有面积大小,实际通知交房后面积缩水,甚至没有外摆了。)   关于以上这3个问题贵局也给予了信访问题的回复,作出了否定阳光大和公司虚假宣传,但是贵局给予的回复,业主们有诸多的不满和疑问,因此,想咨询贵局,关于认定开发商虚假宣传,业主可以收集哪些重要的资料提供给贵局,作为认定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证据,希望贵局认真详细的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2-04-07
    13:57:26
    小丫123456789 已问政
  • 2 2022-04-12
    09:26:21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3 2022-04-12
    09:26:32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2-04-12 09:26:32

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开发商虚假宣传如何认定”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2021年6月21日,我局曾收到“阳光光耀城商铺全体业主请愿书”(请愿内容与你所提内容一致)。2021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阳光光耀城销售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当事人的某些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查清违法事实,我局于2021年6月24日予以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4日,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1月9日,阳光·光耀城业主的委托律师到我局调取了部分资料;2021年11月16日,阳光·光耀城业主代表到我局调取了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报告。

针对你所提出的三个问题,我局再次作出回复。商品房作为特殊商品,主要销售形式是期房。光耀城商铺在销售时并未修建完工,我局认定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主要是依据其销售时的宣传内容是否与当时的规划审批情况一致。

(一)层高5.8米问题。我局先后通过多个单位,取得了光耀城项目在总平面布置图、楼层展开立面图、竣工图等一系列图纸,宣传内容与当时审批通过的情况相符,因此不构成虚假宣传。

(二)道路问题。光耀城项目审核通过的平面图纸上确有连接蜀路大道等路段的道路,宣传内容与当时审批通过的情况相符,因此不构成虚假宣传。

(三)商铺外摆问题。我局先后邀请了多位业主前来配合调查,并请他们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但截止我局案件办结,除了信访业主口述外,均未收到任何实质材料证明泸州市阳光大和置业有限公司在宣传时有涉及该问题的证据材料,因证据不足,因此无法认定虚假宣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果您仍有疑问可拨打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电话2709361进行咨询。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