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叙永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 问政网友:荏苒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08-25 10:57:16
请问一下叙永县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公租房已经分配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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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5
10:57:16 荏苒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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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5
17:35:37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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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8
16:18:20 叙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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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7
16:19:31 荏苒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08-28 16:18:20
叙永县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公租房目前还未分配完,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按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有以下几个类型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具有我县非农业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县城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单身人士月收入低于1200元,2人以上家庭月收入低于2500元,家庭财产低于3万元。(注: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取得城市规划区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5㎡以下的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残疾人家庭属此类情况的可优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外来务工人员及农民工:在本县城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工作年限满2年以上;单身人士月收入低于1200元,2人以上家庭月收入低于2500元,家庭财产低于3万元。(注: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叙永县规划区内农业户口或非叙永县规划区户口,在城市规划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并居住满2年以上且在城市规划区内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5㎡以下的家庭。本条限制收入,不限制毕业年限,但要求工作2年以上,且需提供近1年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以及近半年工资单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县城工作满1年以上,且劳动关系稳定,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持有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的人员。工作单位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局出具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工作单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证明。(注: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并已参加工作、无私有住房且没有租住公有住房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四、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荣立二等功以上的转业复员军人、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不受收入限制。 |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