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土地转租合同
- 问政网友:宋波
- 问政对象:江阳区司法局
- 提问时间:2022-04-08 19:16:37
你好我与2018年将自己承包土地(耕地)转租给同村人员搞养殖(合同期30年),该人员于2021年将原有土地(耕地)进行开挖建设鱼塘,并且在这期间原有部分耕地已修建乡村道路。请问他属于违反合同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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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19:16:37 宋波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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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1
11:25:40 江阳区司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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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1
11:28:23 江阳区司法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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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司法局
- 回复时间:2022-04-21 11:28:2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您所述情况属实,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向土地所属区县的土地管理部门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上述情况,由该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泸州市江阳区司法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