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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公积金补提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94040848@qq.com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08-26 12:43:52

我于去年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现在已经还款满一年,请问我可以根据2015的公积金新镇“ 二、凡目前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在该文件有效期内可申请办理补提公积金一次,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

提问一:1、我可以办理补提一次,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2、如果补提余额以后,会影响我明年的正常提取吗?

3、有公积金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是又出了新政策,2015年8月以后就不能办理补提了,补提不是截止到12月吗?

问政跟踪
  • 1 2015-08-26
    12:43:52
    94040848@qq.com 已问政
  • 2 2015-09-06
    11:49:0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5-09-08
    11:13:3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9-08 11:13:32

凡在新政出台(2015年5月15日)前,已申请过购房提取或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总额已超过5年还贷总额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补提。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该文件有效期内可申请办理补提公积金一次。

办理补提后,不会影响之后的正常提取。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