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公积金补提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94040848@qq.com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08-26 12:43:52
我于去年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现在已经还款满一年,请问我可以根据2015的公积金新镇“ 二、凡目前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在该文件有效期内可申请办理补提公积金一次,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
提问一:1、我可以办理补提一次,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2、如果补提余额以后,会影响我明年的正常提取吗?
3、有公积金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是又出了新政策,2015年8月以后就不能办理补提了,补提不是截止到12月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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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6
12:43:52 94040848@qq.com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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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6
11:49:0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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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8
11:13:3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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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9-08 11:13:32
凡在新政出台(2015年5月15日)前,已申请过购房提取或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总额已超过5年还贷总额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补提。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该文件有效期内可申请办理补提公积金一次。
办理补提后,不会影响之后的正常提取。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