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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金科博翠湾小区18栋3单元501违建

  • 问政网友:张昊为
  • 问政对象:况场街道
  • 提问时间:2022-04-14 17:41:32

我是江阳区况场街道金科博翠湾小区18栋2单元502业主,我们与3单元501公用一个公共平台进行两个卫生间的采光及通风。我于4月9日发现501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将建筑外墙拆除,严重影响我家私密性与安全性,试图非法占用公用平台,且拆除过程中大量灰尘进入我家,遂向物业进行反应。物业随即告知该业主此处为公共空间,严禁违规占用,告知其立即恢复原状。经查,该户装修公司向物业进行装修申请时提交的图纸与实际施工图纸不一致,报备图纸未对该区域进行占用。(该户装修公司为大风装饰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30-6656666)。4月11日,501业主恢复装修时。非但未将已拆除墙面恢复,反而继续在公共区域砌起隔墙,非法占用公共区域,影响我家房屋的正常使用。遂向物业及况场街道反应,目前物业已对该户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但对方仍然拒不整改。拨打况场街道办执法大队电话,执法人员拒绝透露处理进度,态度极差,要求我在网上进行信访。目前家中有孕妇,此事以对我家造成极大困扰,希望领导们及时解决。


问政跟踪
  • 1 2022-04-14
    17:41:32
    张昊为 已问政
  • 2 2022-05-05
    09:39:13
    况场街道 已受理
  • 3 2022-05-05
    09:39:39
    况场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况场街道
  • 回复时间:2022-05-05 09:39:39

网友您好!现将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江阳区况场街道金科博翠湾小区18栋3单元501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将建筑外墙拆除的情况属实,该行为涉嫌违建,已责成业主采取“拆除墙体,恢复原状”的方式予以整改,并责成物业公司监督其落实整改措施。4月23日,工作人员回访时,该处已拆除墙体恢复原状。

        后续您仍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况场街道综合执法队,电话:0830-3720093。感谢您对况场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