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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古蔺县石屏中学校无偿占用教师公休日

  • 问政网友:王大花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8-27 13:02:34

古蔺县石屏乡乡中,学校每周星期日下午4:30要求教师到校上班(以开周前会之名义),且没有任何加班费。此举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即(公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现在学校教职工不满情绪十分严重,学校百分之九十的教师住在县城里,本想公休日可照顾自己家庭和孩子。可学校却要求星期日下午必须到学校无偿加班,不然就要扣工资。据了解:古蔺县大多数学校都把周前会安排在周一进行。根据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的原则,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劳动法》。石屏中学应当加以修正制度,严格尊重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 1 2015-08-27
    13:02:34
    王大花 已问政
  • 2 2015-08-27
    17:41:37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5-09-01
    11:49:50
    古蔺县 已回复
  • 4 2015-09-01
    11:57:02
    王大花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9-01 11:49:50
 

古蔺县教育局

关于反映学校无偿占用教师公休日召开周前会问题的

   

市民在泸州市“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古蔺县石屏中学校无偿占用教师公休日”的问题,我局立即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古蔺县石屏中学建校于1995年,离县城38公里,石屏乡内有初中三间,学校发展竞争大,招生困难,学校为增强在乡内的竞争力,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的学风、教风和校风,从2001年至今实行星期天下午召开周前会制度。

    学校经过近20年的发展,学校现有教学班23个(小学11个,初中12个),学生1100多名,教师57人,住校生380多人,是一间九年一贯学校,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危机感的减弱和住城教师的增多,学校部分教师向学校提出了修改周前会制度的意见。

    学校根据教师提出的意见,曾多次召开校委会讨论,但根据学校管理需要未作修改。学校将在2015年秋季开学初,组织全校教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教师责权利,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结合校情及时召开教代会和校委会,讨论周前会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做到依法治校。

                                    

201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