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户籍迁入
- 问政网友:LYGQYZY
- 问政对象:古蔺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2-04-25 17:20:38
我是古蔺县龙山镇的一名教师,原户口在鱼化镇双河村8组,于2010年与妻子结婚,当时未将妻子户口从古蔺县二郎镇玉林村迁入鱼化双河村。于2011年育一女,女儿户口随本人上在双河村。因上级要求财政供养人员须把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我于2014年将本人及女儿户口转入龙马潭区(城镇户口)。我与妻子在2016年又育一子,户口随孩子母亲上在古蔺县二郎镇玉林村其外公户口上。现本人岳父要求我将妻子和儿子的户口迁出,但妻子不愿意将户口按夫妻投靠转为城镇户口,只有将本人妻子与儿子的户口迁入龙山镇鱼化双河村本人父亲的户口上。请问如何办理?我于2022年1月4日在泸州常上户籍室咨询过该问题,当时的回复是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但2022年4月25日我到龙山派出所鱼化户籍办理时,却被告知不能办理,请问是否可以办理?该如何办理?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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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5
17:20:38 LYGQYZY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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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
15:41:46 古蔺县公安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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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
15:43:49 古蔺县公安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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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2-04-26 15:43:49
网友您好,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户籍管理规范规定:1.结婚一年内迁入属于结婚迁入,一年以上的属于夫妻投靠;2.城镇居民夫妻双方结婚迁入或互相投靠不受限制,城镇居民不能投靠农村居民落户,农村居民可投靠城镇居民落户;业务管理规范直系亲属投靠迁入中规定,只有夫妻一方为军人的,儿媳可投靠公婆,女婿可投靠岳父岳母。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不符合规范要求,您妻子和儿子的户口只能夫妻投靠,子女随迁,不能改变投靠顺序。
古蔺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
2022年4月26日
联系电话:0830-7800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