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古蔺县石宝镇兴隆村饮用水池问题
- 问政网友:李明洪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8-29 14:05:43
石宝镇兴隆村于2009年为村民建设的人饮用水池,政府耗资十五万左右,水池容量100立方,到现在已经六年了,可是这个工程一直没有完工,还是一个干池子,究竟这十五万的资金是不是就这样浪费在一个没有一点用处的水池上?政府出资这么多钱是不是不够修建这个水池?这项工程的款项是不是只含材料不负责人工?当时修建水池,老百姓还出人工上千个工程,水池的土地占用还是老百姓无偿拿出来的。希望有关部门为了老百姓的生活问题,为了政府的资金没有被无辜浪费,把这个工程尽快完成,让老百姓能真正的享受到政府的扶持,不让这笔资金就这样化为乌有,做出处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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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9
14:05:43 李明洪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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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31
09:18:20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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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6
15:38:32 古蔺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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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4
10:21:06 李明洪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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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9-06 15:38:32
古蔺县水务局
关于泸州市“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平台市民留言办理情况回复
关于《石宝镇兴隆村2009年建设人饮用水池至今天未发挥效益》的问政内容我局已熟悉,接到网友情况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工作。现将调查具体问题回复如下:经查,该项目系古蔺县水务局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地点在兴隆村护笋沟,项目资金11.97万元,主要解决兴隆村300人口饮水问题。工程2009年4月1日放线动工,2010年10月1日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乡镇使用。该处工程水源在石宝镇长坪村,由于水源协调未得到妥善解决,导致工程至今未发挥作用。加之后来兴隆村修建村内道路,将供水管道损坏1千多米,无人维修整治,致使工程瘫痪。为使工程发挥作用,我局立即函告石宝镇人民政府,已获得石宝镇人民政府同意并及时协调工程水源,同时组织村民恢复因道路施工损坏的供水管道,力争以最快速度恢复供水。
古蔺县水务局
201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