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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办理结婚登记咨询

  • 问政网友:蒋彬
  • 问政对象:纳溪区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2-05-14 12:46:11

我想了解一下,我打算跟我女朋友在今年6月份领证,她只有户主复印件,本人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我这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可以办理领证吗?她是花背溪的   ,我是护国镇的。女方22男方24。若能办理还需要别的材料吗!具体都需要什么材料  证明。双方都是第一次领证。望各位领导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2-05-14
    12:46:11
    蒋彬 已问政
  • 2 2022-05-16
    10:34:35
    纳溪区民政局 已受理
  • 3 2022-05-17
    09:45:48
    纳溪区民政局 已回复
  • 4 2022-05-17
    12:41:15
    蒋彬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2-05-17 09:45:48

纳溪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办理《结婚证》需要:1、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2、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3、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4、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事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5、近期2寸双人免冠照片三张。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如您没有户口簿原件,可以提供您的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请您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办理。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如还有其他疑问,可请咨询纳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03-428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