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百和镇东林村养猪场建设问题
- 问政网友:李军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9-02 14:21:34
我是泸县百和镇东林村人。最近,承包东林村碾子山水库的承包商勾结村社干部,准备在水库周围建设3个大规模的养猪场。目前,水库承包人等正在通过村社干部动员农民流转土地,用于建设养猪场,并在开展养猪场建设的招标。
第一:养猪场属于污染源,建设必须有规划,且该水库属于或影响周边群众饮用水源,并且是属于下游很多农民人畜用水水源地。第二:按照国家法律,土地流转必须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和破坏土地,五亩以上追究刑事责任,用于养猪场建设属于破坏土性质。农民为着眼前利益,每亩每年五、六百元,愿意流转土地,但是不能预见今后的巨大污染和破坏。请求您们履行监管职责、介入调查,在还没有发生破坏和污染前,提前阻止承包商和村干部的非法行为。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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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2
14:21:34 李军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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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6
10:01:02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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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1
11:13:04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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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1
11:25:01 李军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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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9-11 11:13:04
百和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李军”,您好!您在“有话您请说一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东林观村养猪场建设的相关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网友你所反映的东林观村属于省级贫困村,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贫困村的发展问题。百和镇东林观村干部为了帮助村民早日脱贫,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合适的项目,争取带领老百姓脱贫致富。去年以来,我镇通过发展生猪寄养模式,为养殖户创造了非常大的收益,是一项非常好的致富项目,建设养猪场也在村发展考虑之中。如果需要建设,会有详细的规划和合法的手续,必须通过土地和环保部门的审核。
网友你所反映的在水库周围建养猪场,目前还未实施,不存在水库承包商和村社干部勾结的情况。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百和镇畜牧兽医站,电话:8796194;也可直接拨打百和镇纪委监察电话:879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