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一联记账联遗失怎么办
- 问政网友:一笑而过中
- 问政对象:泸县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2-05-25 16:14:08
我单位开具了一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试两联,不小心把2联都送给了买方单位,对方把第一联记账联丢掉了,现我单位没有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一联(记账联),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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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
16:14:08 一笑而过中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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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16:07:35 泸县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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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17:58:05 泸县税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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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18:10:01 一笑而过中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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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2-05-27 17:58:05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税-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一联记账联遗失怎么办”的问政,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您需要先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做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您可以在开票软件中找到开具的此发票进行重新打印作为记账凭证,或者向受票方索要发票联复印件,并附带提供人签章的相关说明来作为记账凭证。
若您仍有疑问,可咨询泸县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电话0830-85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