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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就业扶持政策

  • 问政网友:三不管地带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9-07 14:53:35

本人系纳溪区护国镇人,父母在农村。2001年泸州财经校计划招生毕业。户籍在护国镇社区。到现在从未就业,无经济来源。请问有针对这方面的就业扶持政吗?医保、社保、失业保险该怎么缴。

问政跟踪
  • 1 2015-09-07
    14:53:35
    三不管地带 已问政
  • 2 2015-09-07
    15:31:42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9-08
    22:06:01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9-08 22:06:01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你好!现将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针对你所反映的医保、社保、失业保险缴纳问题:如本人已经就业,其用人单位应为其参加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如本人没有就业,可视其实际情况,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护国镇社区,自愿选择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按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因此无单位的个人不能参保失业保险。


针对你所反映的就业扶持政策问题:区人力资源市场提供免费的求职登记,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进行求职咨询,还可以登录纳溪区就业局网站查询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