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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县玉蟾街道华升福乐居变压器维修费用及换智能表一事

  • 问政网友:南天一遇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9-07 21:59:05

领导你好,我是泸县县城华升福乐居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在2013年夏天变压器坏了,导致停电,物管利用维修基金将坏了的变压器维修后换了一台,共用去7700元,后位经调查发现变压器的财权为当时的房地产开发商,而不是我们业主,且电费一直由物管收取(每度电为0.68元)后交给电力么公司,这笔维修费是否该由维修基金出?还是该由收取电费的物管或开发商出?另我们小区全体业主希望用智能表,但电力公司说开发商未交给他们,要开发商移交后才能按计划改,那么我们请求政府为我们作主,要求开发商移交变压器,让我们小区全体业主用上智能表!! 谢谢!! 华升福乐居一名业主。

问政跟踪
  • 1 2015-09-07
    21:59:05
    南天一遇 已问政
  • 2 2015-09-08
    09:52:29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09-15
    15:52:37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9-15 15:52:37

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网友“南天一遇”,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反映华升福乐居变压器维修费用及换智能表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08年5月华升福乐居小区的房屋和相应的共用设施设备交付业主共用。2011年8月15日小区变压器出现故障,导致小区停电。因变压器保修期为一年,泸州市百汇物业福集分公司委托宏大电业机电工程部更换变压器线圈、变压器油、导电杆、密封件、高压跌落保险,共计费用7700.00元整,该费用在华升福乐居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二、处理情况

(一)根据《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小区变压器未移交电力部门,电力部门不承担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的责任。变压器属业主共用设施设备且保修期已满,更换变压器零部件费用可在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二)根据2012年7月1日设施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本条例实施前建设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等终端用户分户计量表或者终端用户入户端口以前的专业经营实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的所有权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无偿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的规定,变压器属终端用户入户端口以前的专业经营实施设备,华升福乐居变压器所有权是否移交由该小区业主大会决定。


如仍有疑问,请您咨询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8188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