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位过户税
- 问政网友:肖正楷
- 问政对象:叙永县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2-06-01 21:52:45
尊敬的领导:去年我在鱼凫公园城5季购买了一个产权车位,成交价为3万元,现因其他原因准备转售原价给他人。请问要交些什么税费?一共要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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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21:52:45 肖正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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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2
12:03:23 叙永县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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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08:57:47 叙永县税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2-06-07 08:57:47
您好!您通过泸州网络问政平台提交的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个人转让产权车位,属于销售不动产。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转让方(卖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受让方(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1、增值税
其他个人销售其购买的产权车位,应以转让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其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2%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可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两项附加减半征收优惠。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根据转让不动产的增值情况确定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增值额=不动产转让收入(不含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扣除项目金额,按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不含增值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各部分增值额×对应的适用税率”之和
4、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不动产,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转让所得=转让收入(不含增值税)-房产原值(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不含增值税)-转让不动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转让所得×20%
5、印花税
转让不动产,售购双方均按转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可享受印花税减半征收优惠。
6、契税
受让方(买方)按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的3%缴纳契税。
以上所称转让收入或成交价格,若纳税人申报金额低于税务机关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评估价格的,按税务机关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评估价格。
至于具体应缴纳的税费金额,需买卖双方共同携带齐全相关资料(买卖合同,双方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到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后,将相关信息输入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后才能准确计算。
感谢你对税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致电7815157。
国家税务总局叙永县税务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