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在泸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小黑龙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9-08 10:03:17
泸县得胜镇仁和村, 农民工, 女, 未满50岁, 2010年办理了新农保, 现在断交了4年 。根据2015年1月6号【泸市人社发[2015]7号】《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是不清楚办理的流程及需要资料。
具体问题如下:
1:办理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已参保年限的确定,是否需要先补缴以前的新农保保险金才能在转移保险关系时,从2010年开始计算参保年限?
2:如果需要补缴欠缴的新农保养老金,补缴的办理单位是否是镇上的劳动保障所(社事中心)?
3:办理资料:社保卡(已有在手)、银行卡,是否可以由子女代办?代办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麻烦解答下。
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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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8
10:03:17 小黑龙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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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8
10:47:21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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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9
11:27:05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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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9
11:31:00 小黑龙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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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9-09 11:27:05
得胜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小黑龙”,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新农保如何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办理转移养老保险时首先要进行中断补缴,在得胜镇社事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2、转移后缴费年限从2015年开始计算,但因你在2010年参加了新农保且已年满50周岁,所以在你连续缴费5年后可以一次性的趸缴(在得胜镇便民大厅办理)。
3、因申请转移要本人签字,所以由本人办理。
感谢您对得胜镇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如尚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致电得胜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0-8137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