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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街道城管执法踢皮球!

  • 问政网友:为家乡点赞
  • 问政对象:茜草街道
  • 提问时间:2022-06-08 14:55:42

起因:茜草街道恒利江悦明珠一期小区业主(8-2401)违规装修擅拆除了阳台栏杆和外立面玻璃,影响小区整体外观的同时,还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由于业主比较强硬,物业管理疲软,在城管介入后,说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事就不管了。


业主违规:该业主违反了住建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和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小区业主诉求:第一、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第二、及时积极督促8-2401业主恢复阳台玻璃外观!

                        

问政跟踪
  • 1 2022-06-08
    14:55:42
    为家乡点赞 已问政
  • 2 2022-06-14
    17:10:47
    茜草街道 已受理
  • 3 2022-06-14
    17:12:36
    茜草街道 已回复
  • 4 2022-06-15
    10:09:14
    为家乡点赞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茜草街道
  • 回复时间:2022-06-14 17:12:36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举报恒利江悦明珠业主私自拆除大楼外墙景观玻璃”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投诉后,我街高度重视,我街桂圆林社区到物业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物业已多次联系8-2401业主进行劝说,但效果不佳。我街桂圆林社区与物业一同前往8-2401业主家,多次进行调解并向其发放整改通知书,劝说其停工,但8-2401业主拒不整改。我街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到该业主家进行调查核实,经判定,该业主未构成违建,但考虑到小区其他业主意愿及反映的安全问题,执法队多次上面劝导8-2401业主暂时停工,该业主拒绝停工。

      6月14日,我街桂圆林社区联合城建物业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搭建沟通平台,约谈反映违建业主、龙湖物业,就该问题进行协商。期间,业主出示物业与业主们签订的交房合同书,合同明确写道“业主不得擅自更改业主共同拥有的产权物业”等内容。经现场协商,建议龙湖物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合同内容及发生实事相结合,判定8-2401业主是否违约,如已违约,龙湖物业可以提起诉讼,走司法程序。

       我街督促物业加快此事办理进度,桂圆林社区将持续跟进。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