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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贤达锦绣御府13.14号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房

  • 问政网友:LLluo
  • 问政对象:纳溪区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2-06-09 11:06:22

购买贤达锦绣御府13号楼住宅合同约定5月30日交房,未按期交房。并且至今仍然还在是地基阶段。工地存在工人不足,材料不足情况。无任何积极赶工交付的迹象。根本无法兑现延期至10月底交房的约定。请求管理部门行使监督职能。不要再以违反合同约定可以法院起诉来回复。付上5月9号到5月28号施工情况,长达20天几乎无大的变化。比正常施工进度还慢。

问政跟踪
  • 1 2022-06-09
    11:06:22
    LLluo 已问政
  • 2 2022-06-10
    10:24:49
    纳溪区住建局 已受理
  • 3 2022-06-14
    09:11:11
    纳溪区住建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住建局
  • 回复时间:2022-06-14 09:11:11

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与开发商签订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可按照相关约定条款,进行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致电纳溪区住建局房管股,电话:0830-425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