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抱养姐姐孩子上户事宜
- 问政网友:赖永乾
- 问政对象:古蔺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2-06-22 21:44:42
本人赖永乾,2008年结婚。身份证 510525198706284238 因身体原因无法生育。姐姐家以有四个小孩,最小一个从2016年5月27号出生直到现在都有我抚养。现在我想把这孩子的户口迁往我家,以便于以后照顾。 望有关政府部门帮帮我,需要什么资料 手续 我好准备。在此, 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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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21:44:42 赖永乾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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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08:33:48 古蔺县公安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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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08:34:39 古蔺县公安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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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2-06-27 08:34:39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的来件已收悉,现就您的提问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现行户籍管理规定,国内居民收养子女入户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收养人书面申请
2. 出生医学证明
3.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4. 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
5. 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 办理地点:石宝派出所户籍窗口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古蔺县公安局石宝派出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1522829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