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新建撬装加油站事项
- 问政网友:zjj911216
- 问政对象:合江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 提问时间:2022-06-23 14:45:10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这是物流公司,想在临港园区内新建一个撬装加油站,想问一下现在目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以及有什么管控条例没有?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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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14:45:10 zjj91121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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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19:45:37 合江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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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16:33:39 合江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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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 回复时间:2022-07-14 16:33:39
尊敬的问政网友:
关于你问政新建橇装加油站一事,根据有关规定,回复如下:
一、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和通知(川经信运行〔2021〕274号)规定:“自用油是指用油单位(包括客运或货运的专业运输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厂矿、工地等单位)以自用名义购买的成品油,自用油只能用于用油单位保障生产运行使用,不得销售”。
二、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自用橇装式装置安全监管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6〕30号)要求:“企业自用橇装式加油装置为企业内部加油使用的(不对外经营),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许可。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自建橇装式加油装置有关问题的复函(川安监函〔2017〕286号)要求:“橇装式加油装置可用于政府有关部门许可的企业自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如需建设橇装加油装置用于企业自用,需取得包括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在内的政府有关部门许可,方可建设。
如有不清楚的,可到合江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能源信息股咨询,咨询电话0830-5269252。
合江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