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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上马镇朝隆村危房改造补助

  • 问政网友:枫舞乱情殇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9-15 10:14:07

1:关于危房改造补助这个问题,想请问一下,是否是每个没个村社都有限定的名额? 2:关于改造危房需要什么手续? 3:危房改造的补助大概有多少?需要在什么时间以前改造好? 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9-15
    10:14:07
    枫舞乱情殇 已问政
  • 2 2015-09-15
    16:13:23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9-16
    16:37:42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9-16 16:37:42

上马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你好!现就你提出的关于危房改造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低保户、其他贫困户,由农民自愿申请,并经过村委会评议和公示、镇(街道)审核、区级审批公示产生,每年每个村的名额没有具体限定。

2、关于危房补助的手续以及步骤:(1)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泸州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的户籍、低保金领取凭证、优抚金领取证、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救助,并予以公示。(3)审核。各镇(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函〔2009〕69号),组织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审查结果在公开栏进行公示。(4)审批。区危房鉴定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并公开公示。

3、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补助为辅,并且每年的补助标准都不一样,具体标准请咨询上马镇村镇建设中心(咨询电话:0830-4992720)。如果你想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必须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并且通过村级评议、公示等相关程序,并于2015年底完成危房改造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