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请加大力度扫除地方恶势力

  • 问政网友:用户112794cj
  • 问政对象:古蔺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2-06-28 01:14:03

2021年6月7日,退役军人肖万疆路过古蔺观文民乐街上时,无故被街上有保护伞的黑恶势力,街霸,曾勇,曾明江,周林传,冯均华等恶势力拦截寻衅滋事,把其殴打骨折,把车砸烂,报警被冷处理,避重就轻。(周林传亲弟弟属民乐街管监控和治安的)事发后给当地社会带来恶劣影响,几个打砸者逍遥法外,无人问津。街上的人们感怒不敢言,不敢说真话,被这几个有保护伞的恶势力恐吓。受害者被恶势力殴打后致今未处理,已经一年多了,请从重,从快从严对地方有保护伞的恶劣抓捕处理吧!谢谢你们了。

问政跟踪
  • 1 2022-06-28
    01:14:03
    用户112794cj 已问政
  • 2 2022-06-30
    09:14:42
    古蔺县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22-06-30
    09:16:33
    古蔺县公安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2-06-30 09:16:33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的来件已收悉,现就您的提问回复如下:

       一、关于恶势力滋事和保护伞的情况。2021年12月20日我局扫黑办根据线索调查核实以后,并不存在恶势力情况;同时根据核查未发现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经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周某传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现该线索以具有其他犯罪嫌疑办结。

      二、关于报警冷处理,打砸者逍遥法外,受害者被恶势力殴打后至今未处理,已经一年多了未得到处理的情况。(一)我局侦查人员依法按照程序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处理,肖某疆被伤害案我局于 2021年6月7接到报案,经初查,2021 年6月8日我局依法受理为行政案件。后对肖某疆伤情进行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我局于2021年8月23日立案侦查,2021年11月24日对犯罪嫌疑人周某传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该案2022年2月10日侦查终结,我局于2022年2月17日将该案移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我局侦查人员在办案期间长期与肖某疆进行联系,请肖某疆配合取证,但肖某疆长期不按照约定的时间和约定的地点及时配合取证或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目前该案已经移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望肖某疆及时配合检察官取证,将有利于案件公诉。(二)在案件侦办期间肖某疆长期、多次向办案部门或侦查人员请求协调民事赔偿,我局本着为人民服务、生命至上的原则,在古蔺县人民法院观文法庭的组织下于2022年1月21日在观文法庭组织肖某疆与周某传、曾某进行民事协调,因各种原因未果,后也向肖某疆解释民事赔偿可以独立向人民法院起诉或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赔偿。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古蔺县公安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