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密溪乡瓦房村5社山体滑坡
- 问政网友:aaa111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5-09-15 17:49:57
我是密溪乡瓦房村5社农民。关于2015年9月5日晚下大雨,导致瓦房村5社山顶上入山入户大路山体滑坡,大路全长108梯。山体从大路中段滑坡,宽3米,长30米,深2米。山顶上住着两户人家,一家是一个80多岁的老人,这条滑坡大路是两家人的必经之路。
9月6日早上起床,我看见山体滑坡了,就向社长反映情况。社长亲自到现场查看,立马向村上反映。村上村主任说不归他们管。9月6日下午我又向村文书反映情况,村文书到现场看了情况至今没有过问。请问国家政策哪条规定山体滑坡不归政府管?如果这位80多岁的老(刘福圣)因山体滑坡导致伤亡事故归谁管?地方政府部门干什么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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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5
17:49:57 aaa11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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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6
09:09:03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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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7
18:03:51 合江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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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7
19:01:19 aaa111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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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5-09-17 18:03:51
密溪乡人民政府的回复: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密溪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反映密溪乡瓦房村5社山体滑坡》中提到瓦房5社山体滑坡无人过问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2015年9月5日晚,因大雨导致瓦房村5社刘志章房屋角右边约40米处的山体产生滑坡,我乡接到报告后于9月6日下午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经调查,该滑坡体长约20米,下滑约0.6米,该滑坡导致上山的一条石梯大路损坏约3米长,未影响到沿江公路和相邻农户的住房。受损石梯大路为村民生产便道和山上两户人家的进出路,因自然因素损坏自身生产生活便道给自己和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村民也有义务对其进行维修,我乡已组织协调村、社干部以及相关农户将尽快对该大路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