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退伍士兵购买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品味孤独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9-16 08:44:04
我想咨询一下,我以前有当兵三年,退伍后在私企上班,现在已近购买了十年社会保险,请问三年的兵龄能不能算三年的缴费年限,是不是我再买两年社保就可以在退休年龄到了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怎样办理。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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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6
08:44:04 品味孤独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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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6
08:53:33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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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2
09:49:58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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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9-22 09:49:58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网友“品味孤独”,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问政:“我想咨询一下,我曾当兵三年,退伍后在私企上班,现在已经购买了十年社会保险,……”我们已收悉,现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新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实行转移接续。2012年7月1日前已退出现役的军人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现行政策规定其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按照现行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二是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对退役军人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需在办理退休条件审批时提供入伍、退伍登记表到县人社局进行确认。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社保局征收股,咨询电话:817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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