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泸州市川油天然气公司无新表可换,也无法充值气费,影响正常生活

  • 问政网友:郭小姐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2-07-01 16:05:21

     2022年6月因家中天然气剩余不足,本人到泸州市川油天然气收费大厅缴费,得知无法充值,需要更换新气表,6月20号在天然气公司登记后,工作人员告知我加急处理并于下周来安装,直至7月1日,都周五了,一个周快完了,也没给我打电话,于是我1号中午便给天然气公司打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告知我无气表,无法安装,随后安装师傅给我回电话,说他手里有个新气表,我说下午请假回去,他说下午太热了,不想出来安装,要不就现在回家,于是我即刻回家让他来安装,结果我家里是右表,他的是左表,结果就是无法安装。然后我致电天然气公司办公室,接线员告知我由安装师傅全权处理,但是安装师傅只是用无新表安装搪塞,具体什么有新表不清楚,现在导致我无气可用,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

   综上所述,有以下几点令人不满:

  1. 天然气公司无新气表,作为专业的服务机构,令人不解;

  2. 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工作散漫,效率低下,登记了10天的时间,无电话告知,无新表也没及时采取措施;

  3. 既无新表,也无法充值气费,导致我无法用气,未能提供相应的社会公共服务,未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希望相关部门能督促解决现在我家中无气可用的现状。

问政跟踪
  • 1 2022-07-01
    16:05:21
    郭小姐 已问政
  • 2 2022-07-11
    10:29:59
    市城管执法局 已受理
  • 3 2022-07-11
    10:30:33
    市城管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2-07-11 10:30:33

市民朋友:
    您好!你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泸州市川油天然气公司无新表可换,也无法充值气费,影响正常生活”问题收悉。通过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膜式燃气表》JJG 577-2012第七条规定,对于最大流量qmax≤10m3/h且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到期气表可能出现以下问题1易发生燃气泄漏、2故障率增加、3会出现过气不计数现象。
为保证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川油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开始正式对蓝滨城·江尚小区进行老式乔松的更换工作,工作开展前,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已告知小区物业,并且在小区各门岗处张贴换表通知。
经川油公司回复,换表工作持续15天,换表期间,您一直未在家中。同时在为期15天的换表工作中您也未曾主动联系过公司。换表工作结束后川油公司在收费厅张贴了关于老式乔松气表自3月28日起的停止收费通知。
后续补换工作中您于6月20日前往公司收费大厅登记需要补换气表,且并未告知工作人员已经无气使用。公司工作于2022年7月1日前往该用户家中未用户更换气表,由于您误报气表左右类型,导致工作人员未能成功更换气表。后续由于气表库存以及气表鉴定等原因,公司紧急从其他地方库存调用该用户所需气表,气表于2022年7月4日到达库存,公司工作人员当日下午即联系用户进行上门更换,目前已经完成该用户的气表更换工作。
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