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入党申请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梓鱼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9-16 20:16:55
你好, 我在泸县某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我想咨询下入党的相关要求。 去年我在户籍所在地的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且参加了户籍所在的党章培训和相关考试,然而 今天户籍所在地主管部门却告诉我,要到现工作单位入党! 户籍所在地主管领导也不签字同意。我想问一问,1:入党能不能再户籍所在地入?2:如果不能,为什么不在我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时,告知我?我等了一年!这就是办事效率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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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6
20:16:55 梓鱼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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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7
09:04:32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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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1
08:59:11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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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9-21 08:59:11
泸县县委组织部回复
“梓鱼”网友,您好!您《咨询入党申请有关政策》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2014年5月28日印发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015年1月出版《党员发展工作手册》第28条“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应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应该向居住地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人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做好工作衔接”要求,该同志确实首先应该在工作单位递交入党申请书。
此外,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2014年7月网发,10月市、县、镇(街道)收到并贯彻执行。其中,第二章第六条内容为《条例》新增内容,该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为2013年,新《条例》还未印发,所以未能及时告知,还请理解。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