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就孩子读书问题提两点建议

  • 问政网友:有话问
  • 问政对象:市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5-09-19 17:07:46


自今年起,限制娃儿户口读书的问题非常严,搞得很多老百姓都在反对。

本身以户口为限就不正确,现在不是九年义务教育吗?义务教育了就等于所有娃儿都享有读书的权利,但单纯的把户口作为卡眼,就是在剥夺那些流动的农民工,或者进城务工的农村人或者外地在这里打工的买不起房的人,子女读书的权利。好像听说以后户口都要改为居民户口不分农村或者城市,照这样看,为啥子就必须为了读书要把户口转来转去的呢?即增加当时和有关户籍处的时间和工作量。即使有的人买的起房,也未必愿意转户口进城,据我所知,现在很多农村人那怕买的起房,也未必供的起,谁也无法预料几年后是富还是穷,如果穷了还可以卖房回农村种地,要是转了户口那里还可以享受到农村的优待呢!

所以强调,不要将娃儿读书单纯限制户口不合理。强烈希望教育局领导们考虑下建议:1、放宽政策人性化考虑将父母工作地作为娃儿读书标准之一。2、依据父母的长住作为标准。(例:将其租房合同或者购房合同作为参考)。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插班生,很多家长由于工作流动或者其它原因,到别的地方去发展了,就会涉及到娃儿上学问题,现在在城里听说一般不收转学生,那现实中存在的这一批人的子女又该怎么办,只有面临成留守儿童吗?又或者说是交高费吗?

这些都是我们老百姓身边的现实问题,麻烦请相关领导认真为我们作想一下,能切实作出一个合理公平的好政策来解决我们身边的大事,办些实事,好事。

问政跟踪
  • 1 2015-09-19
    17:07:46
    有话问 已问政
  • 2 2015-09-21
    15:10:32
    市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15-09-24
    11:34:26
    市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5-09-24 11:34:26


 

 尊敬的网友,感谢我你对泸州教育的关心,现对你提出的关于孩子读书问题的建议,回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孩子入学,一般是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进行入学。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第十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区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规定,我市各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均实行划片招生。

   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权利,各区县分别制定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办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在各区县公布的招生方案中,也明确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条件的,其子女入学均由政府统筹安排入学。

 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电话:0830—3104697。

再次感谢您对泸州教育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