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家庭成员是否必须接种新冠疫苗
- 问政网友:专说实话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2-07-18 09:16:19
请问泸州市教育局是否有相关规范性文件或市政府相关规章规定幼儿园或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未一起居住的家庭成员必须接种疫苗? 蓝田某幼儿园要求工作人员提供未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疫苗接种证明,且相关家庭成员并未居住在蓝田区域,同时家庭成员考年岁已高,接种疫苗存在诱发基础病风险故未接种,幼儿园表示需要提供接种禁忌证明,但相关社区表示无法提供此类证明,此种矛盾如何解决?
问政跟踪
-
1
2022-07-18
09:16:19 专说实话 已问政 -
2
2022-07-18
15:12:41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22-07-26
15:30:46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2-07-26 15:30:46
网友,你好!
从上海、香港等地爆发的大规模新冠病毒疫情可以看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的防止老年群体感染病毒,大大降低老年群体发展成为重症甚至死亡的概率。
为保护老年群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倡导无禁忌人员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职工家属可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评估,如确实不能接种的,可向学校报告去接种点的时间、接种点名称、接种点医生评估结论,再附上相应病例交学校备查即可。
同时,全国目前已累计接种超过34亿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疫苗安全性高,绝大多数有基础疾病的老年群体都可以正常接种。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你对江阳教育的关注。
2022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