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在江阳区申请购房补助需要什么材料
- 问政网友:和平爱好者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9-21 12:27:47
请问申请购房补助需要什么材料?农村户口,申请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最近购买的期房(2016年底交房)目前还没预售备案登记 , 登记后是否就可以准备材料提交申请了?还是...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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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1
12:27:47 和平爱好者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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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2
08:42:17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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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8
08:59:13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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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9-28 08:59:13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2015年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即泸州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助;购买二手住房的,给予60元/平方米的补助。购买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不动产权属证书时间为准。
购买商品房办理购房补助需提交材料包括: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3、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档证明(原件);4、购房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