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在江阳区申请购房补助需要什么材料

  • 问政网友:和平爱好者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9-21 12:27:47

请问申请购房补助需要什么材料?农村户口,申请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最近购买的期房(2016年底交房)目前还没预售备案登记 , 登记后是否就可以准备材料提交申请了?还是... 

问政跟踪
  • 1 2015-09-21
    12:27:47
    和平爱好者 已问政
  • 2 2015-09-22
    08:42:17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09-28
    08:59:13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9-28 08:59:13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2015年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201551日至2016430日期间,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即泸州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平方米的补助;购买二手住房的,给予60/平方米的补助。购买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不动产权属证书时间为准。

购买商品房办理购房补助需提交材料包括: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3、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档证明(原件);4、购房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