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秀江南一期契税退款问题
- 问政网友:5929473cj
- 问政对象:江阳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2-07-20 10:27:14
今年4月,领秀江南开发商通知一期住户可自行去政务大厅缴纳契税办证,我在办理取资料时,开发商告知之前购房时代收的契税三个月退款给我,现今我电话联系对方,开商发说当时说的是三个月后,强调他们说了个“后”字,现没有具体时间退款时间,干嘛不说一个月后呢,不是搞文字游戏吗,请问这是否合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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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10:27:14 5929473cj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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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10:06:29 江阳区税务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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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16:49:13 江阳区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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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10:11:31 江阳区税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2-07-26 10:11:31
刘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希望蓝田街道领秀江南小区开发商尽快退还契税”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7月25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基本情况。纳税人名称:泸州维本利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680415161W、当前登记状态:正常。
2.核实结果及详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缴纳。”无文件规定契税可进行委托代收代缴,故税务机关无权委托且从未签订协议任何企业代收代缴契税。经核实,您与该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协议,属于自愿委托该企业代为办理购房缴税事宜,为民事法律关系。
3.沟通情况。与求助人沟通,企业尽快将钱款退还给求助者,求助人对处理结果认同。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江阳区税务局
2022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