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阳花园小区内开办的幼儿园违规装修违反规划占用业主通道
- 问政网友:孤独的飞鹰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15-09-23 18:18:08
丽阳花园小区内开办幼儿园,违规装修至今已有一两个月了,山墙上开门搭设临时消防通道,占用小区业主的通道,把门前的院坝围起来,只给行人留下一条不足一米宽的道路,无教育局对幼儿园的批准文件,无规划局改变用途的批准文件,无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业主多次拨打江阳区综合执法局,96198等电话,无法得到解决。综合执法局等人也到过现场,但施工方仅在执法人员到场时停工,执法人员一走又继续施工。而执法局对已施工的部位采取默认的态度,事情没有得到解决。今天业主再次投诉,说为什么已施工的部位不拆除?城管局解释,说是幼儿园的开办方要和小区业主开会,征求小区业主的同意。但小区业主的意见非常明确,就是不同意在小区内开办幼儿园,不同意违规占用通道,为什么城管局在没有批准文件的情况下不进行严格执法,对如此违规行为不作为,置小区业主大多数人的利益与安全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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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3
18:18:08 孤独的飞鹰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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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5
10:29:40 市城管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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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5
11:27:52 市城管执法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15-09-25 11:27:52
网友您好
您反映丽阳花园小区开办幼儿园的相关问题,江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已介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入下:
我市2015年1月1日事权移交后,对规划区内的违建查处职能(改变使用性质、室内装修、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除外)移交我局,由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负责具体查处工作。经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相关人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幼儿园改造小区内部设施问题拟提起全体业主大会表决。因此,江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要求该幼儿园停止施工行为,待按程序取得相关许可后再按要求进行改造。针对该幼儿园的现状,江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一是监督其停工,固定相关证据。二是尽快联络社区、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尽快进行表决,如未通过,将进入下一步认定、处罚等程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您若需了解相关进程,可向江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电话 3123545)问询、交流。
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由业主共同决定,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可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