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龙马潭区公租房怎么申请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09-24 10:53:20
我妈妈60岁,龙马潭区小市的户口,城里没有房子,我妈退休工资1026元,爸爸摆摊卖水果收入不稳定,现住我家里,我和我老公都是独生子女,所以4个老人和我们2个加1个女儿住在65平米的房子里,怎么才能申请公租房,听说明天截止了。谢谢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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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4
10:53:20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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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4
18:07:17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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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4
18:19:48 龙马潭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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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09-24 18:19:48
龙马潭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
下列四类人群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须取得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
2. 具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或低保证;
3. 居住条件:2人以上(含2人)的申请人及配偶的人均私有住宅面积小于17平方米(人均私有住宅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含配偶及共同居住的子女>总人数);单独申请人且配偶无私有房产。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须取得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14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00元);
3. 居住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含配偶及共同居住的子女)无私有房产。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持有本区户籍或暂住证;
2. 在本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劳动关系稳定,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有单位工作证明,申请时仍在工作岗位上,且工作单位在我区为其正常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
3. 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4. 居住条件:无私有住房且没有租住公有住房。
(四)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持有本区户籍或暂住证;
2. 在本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有单位工作证明,其连续工作年限满两年或累计工作满三年。(个体经营凭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由工作单位在我区正常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14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00元);
4. 居住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含配偶及共同居住的子女)无私有房产。
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指户口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红星街道、莲花池街道、罗汉街道、安宁街道、鱼塘街道以及石洞镇城市规划区内的城镇常住户口。
具体申请流程以及资料提交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咨询,申请资料提交户籍所在地社区。
(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须取得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
2. 具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或低保证;
3. 居住条件:2人以上(含2人)的申请人及配偶的人均私有住宅面积小于17平方米(人均私有住宅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含配偶及共同居住的子女>总人数);单独申请人且配偶无私有房产。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须取得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14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00元);
3. 居住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含配偶及共同居住的子女)无私有房产。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持有本区户籍或暂住证;
2. 在本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劳动关系稳定,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有单位工作证明,申请时仍在工作岗位上,且工作单位在我区为其正常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
3. 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4. 居住条件:无私有住房且没有租住公有住房。
(四)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持有本区户籍或暂住证;
2. 在本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有单位工作证明,其连续工作年限满两年或累计工作满三年。(个体经营凭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由工作单位在我区正常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14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00元);
4. 居住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含配偶及共同居住的子女)无私有房产。
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指户口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红星街道、莲花池街道、罗汉街道、安宁街道、鱼塘街道以及石洞镇城市规划区内的城镇常住户口。
具体申请流程以及资料提交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咨询,申请资料提交户籍所在地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