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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公务员考试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风吹雪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9-24 16:32:08

 尊敬的纳溪区人事局领导:我目前属于纳溪乡镇一个普通的公务员,工龄2年多点。我想请问下,如果我报名参加纳溪区参公单位的公招考试,并被成功录用的话,是不是身份就转变为事业人员了呢? 能不能给我讲讲,参公单位事业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有什么区别吗? 还有我这样的情况参加纳溪区参公单位公招考试乡镇党委同意的话是可以调动的吧?

问政跟踪
  • 1 2015-09-24
    16:32:08
    风吹雪 已问政
  • 2 2015-09-25
    09:14:28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9-25
    15:02:05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10-20
    13:32:13
    风吹雪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9-25 15:02:05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你好!感谢你对纳溪区公务员考试相关问题的关心。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务员和“参公”身份区别问题。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参公”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参公”单位招考的人员,就只能登记为“参公”身份,以前的身份不予保留。但是,按目前的政策,通过公开招考的“参公”人员,在行政机关有编制空缺的情况下,经批准是可以流动到行政机关登记为公务员的。

二、关于服务期制度问题。我区于2010年9月印发了《关于在我区实行新录(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制度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制度。2014年8月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新录(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因此在服务期内不能报考其他地方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