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新农村试点集体建房水电气入户是否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13330667292
- 问政对象: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 提问时间:2022-08-08 21:36:33
区领导,您好!我们村在乡政府,村委会的统筹下进行了新农村集体建房,鼓励我们拆旧房,买新农村集体建设商品房,我们基本已交完房款,但如今零星的这样款那样费随之而来,比如水电气入户费这些不是一笔小的开支,请问这些费用我们还需额外交缴吗?是否存在乱收费费现象?依据又是什么?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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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8
21:36:33 1333066729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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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15:41:15 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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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15:41:43 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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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16:31:35 13330667292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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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 回复时间:2022-08-15 15:41:43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你所反映的关于“......水电气入户费我们还需额外交缴吗?是否存在乱收费费现象?依据又是什么?”的问题,按照按照国务院、省发展改革委,以及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泸州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发改价格〔2022〕19号)等文件精神,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不得由用户承担,如涉及违规收费,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感谢您对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的支持!
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0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