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房产问题
- 问政网友:来爽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司法局
- 提问时间:2022-08-09 17:57:53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前妻有一共同房产!但是离婚的时候我是补了钱的,离婚协议上房产也是归我的!因前妻有民间借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要拍卖我的房产!是否合法!在拍卖网上公开我的隐私是否合法!我要怎么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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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9
17:57:53 来爽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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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2
12:40:15 龙马潭区司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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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2
12:41:49 龙马潭区司法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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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司法局
- 回复时间:2022-08-12 12:41:49
尊敬的市民朋友,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就共有房屋归一方所有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可以基于该离婚协议约定,享有要求另一方将房屋过户登记至其本人名下的请求权。但离婚协议关于房屋分割的约定,系其双方的内部约定,在所分割的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前,该房屋的物权并未发生变动。离婚后,夫妻一方以离婚协议中房屋归其所有的约定主张排除债权人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与其配偶之间的金钱债权的执行,应当满足离婚协议真实、离婚协议订立于人民法院查封之前以及非因自身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要件。如满足以上条件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如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具体咨询(0830-252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