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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护国镇石柱村2014年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 问政网友:星晨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9-25 22:17:31

您好:

我是纳溪区护国镇石柱村二社的村民,我们家土房于解放前建成,2013年9月19日前后提交危房改造申请,获得批准后,2014年10月开始修建。

请问,我们能获得危房补助吗?补助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

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9-25
    22:17:31
    星晨 已问政
  • 2 2015-09-28
    09:17:17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9-30
    11:13:12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09-30
    11:33:35
    星晨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9-30 11:13:12

护国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经向相关部门核实: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你于2013年提交了危房改造申请,按照按程序审批获得批准,2014年开始建房。但由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由上级统一规划制定,2014年护国镇未得到该项目,因此,全镇所有的2014年修建的房屋均未能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感谢您的理解,谢谢!如网友还有其它疑问,可致电护国镇村镇建设中心电话:0830-486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