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护国镇石柱村2014年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 问政网友:星晨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9-25 22:17:31
您好:
我是纳溪区护国镇石柱村二社的村民,我们家土房于解放前建成,2013年9月19日前后提交危房改造申请,获得批准后,2014年10月开始修建。
请问,我们能获得危房补助吗?补助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
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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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5
22:17:31 星晨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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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8
09:17:17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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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11:13:12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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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11:33:35 星晨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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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9-30 11:13:12
护国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经向相关部门核实: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你于2013年提交了危房改造申请,按照按程序审批获得批准,2014年开始建房。但由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由上级统一规划制定,2014年护国镇未得到该项目,因此,全镇所有的2014年修建的房屋均未能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感谢您的理解,谢谢!如网友还有其它疑问,可致电护国镇村镇建设中心电话:0830-486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