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江阳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 问政网友:懒猫儿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9-28 12:23:36
领导们好,我是帮我妈妈问一下,自从我父母离异后,妈妈的生活条件很艰苦,没有固定住房,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保险,户口是暂时借挂在别人户口上。因为身体不好,能力所及的工作工资很低,勉强能糊口。我作为她的女儿能力有限,不能补贴妈妈。我们咨询过社区有关廉租房的问题,社区回答,按照相关规定,必须要申请到低保及廉租房补贴,但是低保妈妈申请不了,廉租房申请了得到了两年,今年交资料后在截至日期前一天退回说资料不齐,今年也没有了。我们现在不想廉租房了,现在也只是想问清楚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我妈妈有资格吗?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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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8
12:23:36 懒猫儿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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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8
15:34:30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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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10:12:19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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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9-30 10:12:19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4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廉租房和公租房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规定,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房源优先用于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现我区正在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均为原廉租住房,因此,保障对象仍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政府投资修建的,面向中等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暂无房源,配租方案也未出台。
若面向中等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出台,则会在政府网站、街道和社区进行公告,网友可在政府网站或者街道社区进行了解,也可拨打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电话3195611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