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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疑问

  • 问政网友:坏坏2510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15-09-28 18:54:53

我们夫妻只有一个小孩,现在小孩6岁,我们没有采取安环和结扎避孕方式,我们一直采取的是药具避孕。

请问我采取药具避孕能否办理独生子女证?

问政跟踪
  • 1 2015-09-28
    18:54:53
    坏坏2510 已问政
  • 2 2015-09-29
    11:11:52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3 2015-09-29
    11:28:42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 4 2015-09-29
    19:47:44
    坏坏2510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15-09-29 11:28:42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三条“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子女的夫妻,已采取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过,现在实行知情选择,只要采取了避孕节育措施,都可办理独生子女证。

谢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市卫计委基层计生科,咨询电话:0830-319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