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问题续
- 问政网友:xiezeboh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09-29 15:40:58
一、基本情况
之前曾经咨询过这个问题,详细见http://wen.lzep.cn/wen/14218.html,在上次回复中明确回复“若非单位或本人原因导致社保卡没有及时办理,年底可将当年发卡前现金垫付的门诊发票和处方、清单等交所属医保局手工报销。” 现在已经远远超出600元门诊费了,但是今天去市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报销吃了闭门羹。窗口人员说不能手工报销,让我回医院刷卡。我便回来咨询医院,医院说这种情况只通在医保局手工报销而不能重新录入信息了。
二、后续办理
鉴于上述踢皮球情况,想咨询以下下几个问题:
(一)、应该走哪里去报销?是去政府服务中心还是去龙马大道人社局那边?
(二)、应该找医保局哪个科室?具体谁负责?
(三)、怎样避免再次遇到不办理情况?
三、联系方式
电话:1538658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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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9
15:40:58 xiezeboh 已问政 -
2
2015-10-13
16:46:3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5-10-13
16:51:5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10-13 16:51:52
网友您好:
一 与泸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规定: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障卡替代医保卡的公告》及有关问题解答精神,从2015年1月起,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包括住院、门诊、慢病、重特大疾病等)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均应使用社会保障卡,实行一单制结算。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原则上不再受理参保人员现金结算后的手工报销。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就医一律刷卡结算,从2015年1月1日开始。
二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从2014年8月1日开始制发社保卡,由于四县三区职工和城居参保人数量大,以及部分人员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少数参保人员没有及时拿到社保卡。
三 确因非个人原因没有领到社保卡,在领卡前的门诊医疗费,可以在年底通过社区或者单位,说明原因,到属地医保局申报。
如有疑问,可拨打311646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