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购房缴纳契税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xy6386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15-09-29 16:41:19
你好,现在兴城地产让交房子,买房前是收取的3%的契税,说好交房就退取1.5%,现在却说不退了。应该怎么办,我是首套住房?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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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9
16:41:19 xy638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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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9
17:09:15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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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10:25:17 市税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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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15-10-08 10:25:17
您好,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面积在140平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即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税务机关未委托任何单位代扣或代缴契税,开发公司所采取的这种代办方式是开发公司与购房人的自行协商行为。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房产证手续,由开发公司代为办理,购房人所涉及的契税由开发公司向纳税人先行收取,再代为缴纳。开发公司在收取购房人代办税金时,为防止因购房人所陈述的拥有住房情况与房管部门最终实际查询情况不一致,而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开发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统一按成交金额的3%预收契税税金,待最终办税领证时,再根据房管部门所查询的购房人所持房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税收规定如实缴纳税款,多收的相关代办税款全额退还购房人。根据与您电话联系进一步了解了您购房的实际情况后,工作人员也向您解释了相关内容,若您确实符合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条件,您可告知开发公司工作人员您的实际情况,据实缴纳契税。
感谢您对泸州地税的信任与支持。
泸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