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我在成都买了五险一金,是否还需要在老家继续买农村医保?
- 问政网友:在成都的叙永人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10-02 15:11:15
各位领导好,我户口在叙永县观兴乡,但我在成都工作十年,成都的公司也给我买了五险一金,但在观兴乡,每年还让我交90元的农村医疗保险,请问,我既然在成都买了五险一金,是否就已足够,农村的90元是不是就没必要再买?而且我的家人买的每年90元的保险,是否只有当年有效,如果当年没生病没花掉医疗本上的钱,是否到第二年自动清零?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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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2
15:11:15 在成都的叙永人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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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15:31:39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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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15:56:07 叙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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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16:01:04 在成都的叙永人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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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10-12 15:56:07
叙永县观兴镇回复:
网友您好!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必须以户为单位进行参保。为避免已参保但不能享受待遇,对于在市外已参加了医疗保险的人员,只需提供在外参保的依据(参保发票、社保卡等)就可不再重复参保,所以您需要在每年集中筹资时,及时提供在外参保的依据。
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一档90元/人/年,二档220元/人/年,城乡居民发生的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实行总额控制。2015年,每人门诊报销限额为60元/年,门诊统筹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家庭成员的住院自付费用或市内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以及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站)的门诊医疗费用。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共享,但使用时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有效证件(如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簿)。当年未使用的门诊统筹资金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对未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从未连续缴费的当年起,将其本人未使用的门诊统筹资金历年累计余额调整为统筹基金,不再结转使用。
若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电话咨询我镇合管办:0830-6966295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