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泸县喻寺镇谭坝村危房改造占地问题
- 问政网友:liu582497668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0-03 18:07:28
尊敬的领导: 您好!在这里想咨询一下关于泸县喻寺镇谭坝村危房改造是不是有规定占地的时候不可以占稻田!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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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3
18:07:28 liu58249766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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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9
15:37:44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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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4
15:20:22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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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0-14 15:20:22
喻寺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liu582497668”,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谭坝村危房改造占地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按照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结合我镇实际,在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上,除将场镇规划区、各村聚居点、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企事业单位建设等拟占地调整为一般耕地以外,其余耕地均属于基本农田。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做出了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明确规定,其中包括: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因此,占用基本农田新建住房是法律严格禁止的。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喻寺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829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