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办理再生育服务证问题
- 问政网友:shootghost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15-10-03 20:17:51
您好!我是驻泸州军人(籍贯宁夏),家属已随军(籍贯遂宁),现有1小孩(6岁),请问办理再生育服务证需要哪些手续,到哪里办?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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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3
20:17:51 shootghost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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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11:41:35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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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16:31:51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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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15-10-08 16:31:51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和第二十一条“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可以申请照顾生育二孩。第二十一条“夫妻申请再生育的,经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需提供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现仅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3、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4、夫妻双方照片2张。(注:电话询问当事人是单独家庭)。
谢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关于这方面的政策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详情你可以咨询泸州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咨询电话:0830-3191151,或咨询当地卫生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