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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古蔺镇成龙村贪污林权问题

  • 问政网友:古蔺村民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10-04 14:37:39

古蔺县古蔺镇成龙村两委勾结古蔺县林业部门坑害村民,愚弄群众! 具体事由:从2008年至今的林权改革,从开展改革工作以来,村两委联合林业部门,徇私舞弊,违背林业改革政策办事,欺骗上级领导,隐瞒村民群众,从未向群众宣传具体的改革政策及具体方案!导致至今为止:村长赖XX头上贪污群众的林地多达1000多亩林权(此林地至今没有分派给当地群众),村集体有3000多亩林地,早年就瞒着群众,设计向外人出租,(至今村民群众既没看到相关的出租具体协议,在2008年至今的林权改革过程中,也没有对这片集体3000多亩的林地做相关确权,继续不明不暗向外人出租。)村长每年收取租金若干,从来没有将租金用做村民的集体事业上! 村民群众多次多方向当地政府部门反应,但至今没有公开合理的解决,造成村民本应该享受国家的林权补助金,无法领取,当地村民群众怨气冲天! 再次向问政平台反应,希望能督促古蔺县林业部门尽快解决,将成龙村4000多亩林地合理确权颁证,让农民群众享受林权补助资金,还民以公道!

问政跟踪
  • 1 2015-10-04
    14:37:39
    古蔺村民 已问政
  • 2 2015-10-09
    11:03:54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5-10-10
    14:52:06
    古蔺县 已回复
  • 4 2015-10-11
    08:34:19
    古蔺村民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10-10 14:52:06
关于成龙村村民反映村两委 勾结古蔺县林业部门坑农害农,愚弄群众相关问题的 回 复 1、该村民反映的村两委联合林业部门徇私舞弊、违背林改政策、欺骗上级领导、隐瞒村民群众,未做具体政策宣传的事实。林业部门认为,该事实不成立,理由是:在2008年,古蔺县林权改革工作全面铺开,从县、镇、村层层召开会议,并通发放宣传单、网络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各乡镇还派指导人员指导各村开展指导工作。 2、该村民反映的村长贪污群众1000多亩林地林权,至今未分派给群众的事,我局通过调查,该村长并没有1000多亩林地的林权证,也没有领取过公益林补助款。在2005年2月14日,林业站接到成龙村五组众多群众联名申请,要求对本组林权进行整改;上交申请次日,本组以涂芝伦为代表的5人在古蔺镇政府上访,于2月16日上午,由古蔺镇政府梅猛副书记组织接待,镇纪委、林业站参与接访达成共识,由于涉及农户较多,由该组在农历正月十五后,选举出代表后联系镇政府、林业部门到现场对该组林地逐一核实,代表全程参与、从新颁发林权证,该组群众代表在镇纪委的参与下选举产生后,镇政府副镇长李庆凯、镇纪委副书记李定强、县林业局高级工程师赵中国、工程师徐映宏、镇林业站罗永英、李黔、村干部成凤银、群众代表参与于3月12日至3月14日对该组林地全面进行区划,其成果资料已于5月6日作出,林业部门按照程序对该组参与林改的代表进行培训,要求该组对区划面积组织群众分摊到户、并完善林权申请登记资料,方可办理林权证。林业部门早已将资料交由古蔺镇政府纪委办公室,通知该组分摊完善资料后上报县林改办颁发林权证。至今林业部门并未收到该组任何资料,无法颁证,也更谈不上兑现公益林补偿金问题。 3、关于该村民反映的村集体3000多亩林地至今未确权问题:因为该村集体林场范围已在1994年元月十二日以彰德村民委员会承包给了古蔺镇映月村二组邓中权,承包期限为三十年,且合同真实有效,并在合同期限内,按照林改相关规定,应维护其合同合法性,林业部门无权推翻合同,加之该合同涉及多个层面纠纷,颁证主体尚未明确,暂时无法颁证。 4、该村民反映的其他问题,不在林业部门管辖范围。